香港東方書畫院是根據香港警務處社團條例註冊成立的藝術團體,致力於弘揚中華傳統文化,推動藝術交流與社會公益事業。

一、成立背景與宗旨
香港東方書畫院成立於2022年,旨在通過傳統書畫藝術促進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。其核心使命包括:
傳承文化
發揚中國書畫藝術,增強香港市民對傳統文化的認同感。
社會關懷
以藝術為媒介,關注長者等弱勢群體,豐富其精神生活。
推動交流
舉辦展覽、筆會等活動,促進香港與內地及國際的藝術合作。
二、組織架構
香港東方書畫院理事會

方平
理事長

梁君度
理事

葉永潤
理事

張成浦
理事

黃明堂
理事
香港東方書畫院行政架構

梁君度
院長

葉永潤
常務院長

張成浦
副院長

黃明堂
副院長

林仲賢
秘書
成員組成:匯聚數十位粵港書畫家,包括榮譽顧問、榮譽院長。
三、章程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香港東方書畫院(以下簡書畫院)是一個由香港書畫家組成的民間團體。
第二條 書畫院以研究和推广中国書畫為宗旨,聯合内地書畫家進行藝術研究和交流,開展社會公益活動和慈善活動。
第三條 書畫院遵守香港基本法,國安法等法律,按照本院章程開展各種文化藝術社會活動。
第二章 使命
第四條 書畫院立足香港和廣東兩地,面向全國,走向世界,加強與各地各界朋友的聯繫,致力於弘揚中華傳統文化。
第五條 書畫院積極開展創作、研究、交流,每年舉辨一次展覽(線上或線下)活動。努力提高會員水準。
第六條 書畫院主動參加公益慈善活動,為市民服務。
第三章 組織
第七條 書畫院由理事長、理事、院長、常務院長、副院長、會員等組成。理事長、院長和常務院長、副院長五人組成理事會,共同负責日常管理工作。
第八條 凡香港對書畫有興趣並赞成本院章程者:由本人提出申請,經書畫院理事會批准並履行手續後,可成為會員。會員無須交納會費。
第九條 理事會每個月召開一次會議討論本會工作計畫。
第十條 書畫院會員有入會和退會的自由,有参加書畫院所組織活動的權利,有對理事會提出建議、意見和批評的權利。會員有遵守該院章程、決議和維護該院形象及聲譽的責任。
第十一條 該院會員因違反香港和內地法律及本會章程,視情節輕重,由理事會給予通報批評、暫停會籍、取消會籍處理。
第四章 經費
第十二條 書畫院經費來源於會員、理事會和社會捐助。
第十三條 書畫院的經費用於開展各類活動,定期公布賬目。
第五章 附則
第十四條 書畫院章程由理事會通過,解釋權和修改權在理事會。
四、主要活動與貢獻
1. 公益捐贈
2. 文化交流與展覽
2024年
參與香港工聯會為市民寫揮春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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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藝術普及與教育
2025年
梁君度在香港《文匯報》、《港澳發布》、《華人頭條》開設專欄,以趣味性文章推廣書畫知識,報導書畫活動,累計發表二百餘篇。

梁君度主編美國中文周刊《綜合新聞》宣傳粵港澳藝術家作品和報導藝術活動

與保良局顔寳玲中學合作舉辦書法講座並指導學生寫揮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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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招商局合作在漢華中學出席香港青少年寫揮春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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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《輕鐵及巴士道路暨長者乘車安全運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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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社會影響與評價
提升長者福祉
通過藝術捐贈與互動活動,安老院長者得以接觸傳統藝術,感受到社會關懷。
促進文化認同
在回歸慶典等活動中,以藝術形式強化香港與祖國的情感連結。
國際化視野
與內地、澳門及海外機構合作,參與中國書畫走向世界的活動。